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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東明縣紀委監委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日期:2024-07-03 瀏覽 22

    為進一步優化我縣干部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現將2024年東明縣紀委監委選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

    選聘職位為東明縣紀委監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具體要求詳見《2024年東明縣紀委監委選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1.報名范圍

    東明縣在編在崗財政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包含副科級及以上領導干部以及教體系統、衛健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2.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中共黨員;

    2)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具有勝任工作的組織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素養;

    3)除試用期內參加年度考核不確定等次外,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8年6月26日以后出生);

    5)具有選聘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職條件和其他資格條件;

    6)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法律、法規、章程規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和年齡的計算時間截至2024年6月,現任職務職級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被開除公職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6)尚在新錄用事業人員試用期或在本單位工作未滿1年的;

    7)新錄用到鄉鎮(街道)工作的事業人員,在鄉鎮(街道)機關工作未滿服務期限的;

    8)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與中共菏澤市委管理的東明縣副縣級及以上干部、東明縣委管理的科級領導職務干部和東明縣紀委監委機關(含派駐紀檢組和巡察機構)工作人員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近姻親關系以及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不得報考。

    三、報名程序

    (一)職位查詢

    選聘職位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2024年東明縣紀委監委選聘工作人員職位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職位表》),報名人員如需咨詢《職位表》中的有關事項,可通過本公告公布的電話進行聯系。

    (二)現場報名

    采取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報名。現場報名時間為:2024年7月8日至7月9日,每天8:30--12:00、14:30--18:00。現場報名地點為:東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

    現場報名步驟如下:

    1.選擇報考職位并填寫個人信息。報名人員下載《2024年東明縣紀委監委選聘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見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推薦表》)和《2024年東明縣紀委監委選聘工作人員誠信報考承諾書》(見附件3,以下簡稱《承諾書》),根據個人情況選擇報考的選聘職位。報名人員應如實填寫報名信息,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打印并提供相關材料。報名人員打印填寫好《報名推薦表》(一式二份),報所在單位黨組(黨委、黨工委)書記簽字、黨組(黨委、黨工委)蓋章。同時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誠信報考承諾書》;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

    4)《教育部學歷、學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證件4張,背面備注內容為“報考職位+姓名”

    6)其他符合報考條件的證明材料,《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事業單位招聘人員介紹信)等入職手續復印件

    3.現場資格審查。縣事業單位人事管理部門和編制部門對報名人員的填報信息和提供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并現場反饋審核結果。報名期間,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可改報其他職位。報名人員在資格審查通過后,不可再修改報名信息和報考職位。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名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將取消選聘資格。

    4.資格審查通過后,現場采集考生信息。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一)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政治素質、理論水平、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重點測查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滿分100分。筆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另行通知。

    筆試閱卷完成后,由縣選聘工作領導小組在東明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筆試成績。

    (二)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選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另行通知。

    面試人員形不成競爭的職位,報考者的面試成績必須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面試題本面試的平均分。

    面試結束后,面試成績按照面試序號當場公布。

    五、考察和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占40%、60%合成考試總成績,總成績按照小數點后兩位數計算,尾數四舍五入。

    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等額確定考察對象。如同一職位出現總成績相同者,則按照學歷層次高者、年齡小者的順序依次確定考察對象。

    考察工作由縣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派出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職位匹配度等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深入了解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深入考察工作實績,強化專業素養考察,加強作風和廉政情況考察,堅決杜絕政治傾向有問題、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選聘單位。考察組嚴格審核干部(人事)檔案,核實其他需要核實的情況(如年度考核情況、違紀違規情況、誠信檔案記錄等),如實寫出考察報告。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考察工作結束后,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1:1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手冊執行。

    原則上,進入考察程序的人員不得無故放棄。因放棄考察或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進行遞補。

    六、公示、辦理相關手續

    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匹配情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人崗相適原則,集體討論確定擬錄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安排到崗試用。確無合適人選的,該職位空缺。

    選聘人員到任職單位試用三個月,試用期內,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一般不晉升職務職級和崗位等級。試用期滿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參考其原任職務職級和崗位等級,辦理調動、任職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七、其他事項

    1.本次選聘公告及職位表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別、本基數、本年度、本月份。

    2.本次選聘公告未盡事宜,由縣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解釋。

    3.選聘工作政策咨詢電話:0530-3909008    0530-6259938



    東明縣選聘工作領導小組 

    2024年6月27日